這兩年疫情影響不斷,許多婚禮不得不延期甚至取消舉辦,無疑是對準備已久的新人是一重大的打擊。而先前支付的所有如婚宴場地、婚紗、婚禮攝影、新娘秘書的訂金,也不確定是否能全額退還?關於訂金的退還,建議新人們可以看看律師怎麼說!也希望我們都能平安健康的渡過疫情的考驗,一起迎向更美好的將來。
圖片來源:DUNCAN PHOTO STORY
本文由黃靖芸律師撰文
近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會研擬相關政策宣導民眾維持 #社交距離,並勸導民眾,室內活動應維持在100人以下,室外則應維持在500人以下,以避免群聚感染的風險。
這個消息一公布,有部分民眾好奇,那是否結婚必須取消呢?部長陳時中的回覆很有趣:「當然不用!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沒有關係。」雖然阿中部長的回覆很風趣幽默,也足見其開明的價值觀,但仍有些未解決的隱憂。首先,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應該是「五個人」的事:婚姻兩位當事人、兩位簽名證人、以及戶政機關的登記人員XD。
但這並非本文爭執的重點,重點是關於「婚禮」的問題。由於大部分的人結婚,不僅僅會做書面的戶政登記,還會為了一生一次的人生大事,而舉辦盛大的婚禮,宴請親朋好友參與,一同立下兩人的人生里程碑。
而婚禮的舉辦必然聚集人群,且大多是在室內舉辦。這樣的政策一施行,會造成不少人取消婚禮或延後,不僅僅影響新人們的人生規劃,也讓被取消的婚禮業者蒙受很大的損失。
有些婚禮業者發現,新人們普遍認為這是一個「天災」與「不可抗力」的因素,故要求業者,應該遵循合約的內容退還訂金,或者認為業者應該共體時艱全額退還訂金。部分的婚禮人都體諒這個時期新人們的感受,大多會配合新人的婚期異動,而不酌收費用。但這樣善意的出發點,被不少人認為理所當然,加以網路媒體輿論的放大作用,使得這樣的美意反而成為一種義務。
究竟婚禮業者,需不需要因此而退還費用呢?以及武漢肺炎的疫情,算不算是一種不可抗力的因素呢?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不可抗力」的司法實務見解:
所謂「不可抗力」,係指人力所不能抗拒之事由,即任何人縱加以最嚴密注意,亦不能避免者而言,亦即該事變發生,由於外界力量,而非人力所能抵抗者,舉凡天災、地變等非人力所能抗拒因素均屬之,至於個人年老臥病則非屬不可抗力情形。
看完這段話,我們可以簡單歸納出「不可抗力」也就是「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因素」,目前尚無法定調,但政府有可能在之後的政策宣達中,定調武漢肺炎究竟是不是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這都需要再進一步等待指揮中心的政策宣達。
如果被認定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婚禮業者應該退還多少的費用?有哪些費用是必要的支出?
假如政府現在宣布,武漢肺炎是不可抗力的因素,那麼和婚禮業者簽訂契約的新人們就「不得不」終止契約,屬不可歸責於消費者的因素,照理來說業者須要退還所有的費用。但還是有一些「必要費用」會被扣除,例如攝影人員的訂金、婚紗的保險費用、負責製作照片影片的公司訂金……等等。
如果政府未定調疫情為不可抗力因素,則消費者單方面的終止契約,並不能要求業者退還所有費用。因此,在契約終止時,業者可以請求契約終止前已經提供的服務之報酬,如另有損害,亦得請求賠償,也可以扣除必要的支出費用。
但也需要注意,去年政府頒布了新版的「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屬於特別規定,因此會優先適用。業者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訂金不得超過契約20%
- 禮服押金不得超過10%
- 指定攝影師或造型師不得隨意更換
- 選定禮服或擇定拍攝日期時收費不得超過50%
- 拍攝付款時不得超過60%
- 選定樣片付款時不得超過80%
- 取件時應付清100%款項
更多的記載項目,大家可以去看看相關法令資料:(https://reurl.cc/vDe5lA)。其實,對於業者和新人兩造來說,這種定型化契約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在一開始訂定的時候,便簽訂「不可抗力條款」,對兩造都有保障。
簡言之,若政府宣佈了,那就是業者需要退還全額,但可扣除部分必要費用;若未宣布而消費者終止契約,則不需退還已經產生的費用。希望無論是剛要進入婚姻的新人,還是辛苦的婚禮人,都可以度過這次的難關!
本文由黃靖芸律師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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