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決定結婚了!!為了我們的愛、夢想,還有我們的未來藍圖
於是我們跟父母宣布這件事、辦理公證手續、拍婚紗照、宴客,一路上接受好多好多祝福,滿滿的愛讓我們覺得好幸福!我們終於可以共譜我們的未來,一起經營我們的家庭
這件看似非常平凡簡單的事情,對同性伴侶來說卻完全不容易、甚至不被法律允許……
這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情!於是在2016/11/8,為了愛、為了人權,婚姻平權修正草案一讀通過了!!
而小編今天也要來介紹同性伴侶的婚紗照~~超好看超浪漫的~~
愛是一扇敞開的大門~~任何人都不該被阻絕在外
很多人會疑惑:『同性戀正常嗎?』『他是一個疾病吧?』
其實,早在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就正式公佈同性戀不是疾病,而且在1975之後美國心理學會、世界衛生組織陸續宣布同性戀並不是疾病,是非常正常的喲^^
圖片來源:幸福感婚紗攝影工作室
婚姻是基本人權,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要不要結婚
『婚姻並不是一件絕對美滿的事,但只要是人類,都有權力決定自己要不要進入婚姻,這是最基本的人權』—-小S
圖片來源:婚攝mike
圖片來源:台北愛情萬歲故事館
每份愛都值得被祝福
相愛的兩個人能夠組成家庭,互相照顧扶持,跟異性戀一樣在法律上平等、受到祝福,是一個最最基本的人權~~
圖片來源:台北愛情萬歲故事館
各種愛,都是愛
圖片來源:台北愛情萬歲故事館
左:幸福感婚紗攝影工作室/右:台北愛情萬歲故事館
圖片來源:台北愛情萬歲故事館
愛是自由、公平、合諧的
每份愛都是一樣的,在民法上也應該一樣擁有結婚的權利
如果把同性戀跟異性戀分開立法,在台灣最重要的民法上不還給同性戀基本結婚的權利,就是不公平的呀~~
圖片來源:幸福感婚紗攝影工作室
婚姻平權大小事,台灣人一起關心台灣事
圖片來源:幸福感婚紗攝影工作室
會不會通過之後,就等於承認小三、多P合法化呢?
婚姻的定義是相愛的兩個人互相承諾、在法律上受到保障,也會受到約束唷~
婚姻是具有約束力的!也就是說現在的婚姻不允許重婚、通姦,而且有性忠貞義務唷!所以就算婚姻平權法案通過了,同性伴侶要結婚一樣要遵守這些因婚姻而生的約束唷
修法太倉促了!要慢慢討論!!不要急著修法~
其實婚姻平權早在2006年就提案囉!每一屆立委都有提案,每一屆都有辦過公聽會,所以其實已經討論非常久囉~並不倉促唷^^
為什麼一定要修改民法?為什麼不立專法就好?這樣就不會吵架啦~
立專法會更需要更多社會資源~~可能還會需要因此多聘請好幾個人執行婚姻是每個人都能享有的權利,在民法上還給同性戀者結婚的基本人權,是必須的!另立專法就會是一種歧視!
通過法案之後,會不會有很多同性戀的小孩受影響變成同性戀?
不會唷!因為性頃向是天生的,不是靠教育養成的!想想看其實台灣現在所有的同性戀者都是由異性戀的父母生的,也是他們教育的,但他也不會因此而是異性戀呀~況且,同性戀是很正常的,不是不好的,也不是疾病呀~
–每個愛都令人感動、都值得被祝福、被平等對待。婚姻是基本人權,希望未來台灣每個人都有決定自己能不能跟心愛的人結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