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在小時候就半工半讀,也幫家裡繳房貸,付一半以上的貸款,幾10年繳完後,也持續都有在付孝親費,後來想結婚真的需要錢,跟她媽講很久最後用房子借了幾十萬,貸款還是男友在繳,住家裡開銷一樣男友在付,還要另外給他娘孝親費,雖說她確實沒什麼錢,但男友每月開銷也已經去了薪水的一半,真的結婚能養的起另一個家嗎?因為我自己已經買房,但有貸款,未來我們可以住在我這邊,不用跟他媽媽住,但他家是3房,他媽媽會變成一個人住大房子,他媽媽完全不想賣房換小及到離我們近的地方住,但每月繳貸款又給她錢,我這邊房子也要貸款,其實他媽媽能換小房,剩下她可以留在身邊,不用給我男友當初貸款的錢也沒關係,就當給她的養老,只要我男友可以減少一些支出,但他媽媽似乎很固執,也不管他兒子及未來成家有多少壓力⋯
不然我是看不懂希望男友媽媽換小房的意義何在?